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
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
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5月30日,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事件报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(le)相关金融从业机构(jīgòu)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(以下简称“网络安全事件”)的具体要求。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(fùzérén)在《办法》答记者问时(shí)指出(zhǐchū),《办法》通过细化事件报告流程、明确报告时效要求,着力提升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可操作性、及时性。
“网安”事件引发(yǐnfā)舆情需及时汇报
从适用范围上看,《办法》明确,由于人为原因、遭受网络攻击、存在漏洞隐患、软硬件缺陷或故障、不可抗力等(děng)因素,对金融从业机构建设、运营、维护、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(yínháng)业务(yèwù)领域网络或者处理的相关(xiāngguān)数据造成危害(zàochéngwēihài)的事件(shìjiàn),应当按照《办法》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。其中,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包括货币信贷、宏观审慎、跨境(kuàjìng)人民币、银行间市场、金融业综合统计、支付清算、人民币发行流通、经理国库、征信和(hé)信用评级、反洗钱等业务领域。非网络安全事件无须按照《办法》规定报告。涉及国家秘密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三十三条。一方面,对网络安全事件分级管理作出规定,明确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等级网络安全事件的(de)分级标准底线规则。其中(qízhōng)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至少分级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:属于金融基础设施、直接服务(fúwù)5000万个以上自然人或与货币存取款、支付交易、税款缴库、银行间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(zhǔyào)功能在(zài)业务高峰(gāofēng)时段出现两个(liǎnggè)以上省级行政区范围(fànwéi)(fànwéi)整体中断运行3小时以上或者单个省级行政区范围整体中断运行6小时以上的;提供金融服务(jīnróngfúwù)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功能出现中断、超时报错等情形,已实际影响1000万个以上自然人或者100万个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;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核心数据遭到篡改、破坏、泄露的;致使泄露1000万条以上敏感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或者1亿条以上个人信息的等。
另一方面,《办法》对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事件报告流程、内(nèi)容、时效(shíxiào)、途径等作出规定。在时效上,《办法》强调,金融机构发生较大等级(děngjí)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后,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网络安全事件事发简要报告,并在24小时内报送网络安全事件事发报告。如网络安全事件虽未(suīwèi)达到较大等级,相关(xiāngguān)舆情信息已“上热搜”并引发较大舆情的,金融机构也应按照前款规定报告。
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,金融机构还需对事件进行持续报告。《办法》明确,对于重大(zhòngdà)等级以上(yǐshàng)网络安全事件,金融从业机构应当(yīngdāng)(yīngdāng)至少每隔两小时进行事中进展报告,直至处置结束。处置过程中如出现调高网络安全事件等级、处置取得阶段性进展、发现新的问题等重要情况(qíngkuàng)时,应当立即(lìjí)报告。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,金融从业机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事后调查总结报告。
引导金融机构落实(luòshí)分类标准
对银行信息安全事件进行(jìnxíng)报告,并非《办法》首提。为保障银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,2002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(fābù)《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(guǎnlǐzhìdù)》。
据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有(yǒu)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与现行的管理制度相比,《办法》主要有五方面变化。一是明确(míngquè)金融从业机构在中国境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(shí),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。二是明确将(jiāng)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等级,并提出各等级分级标准的底线规则(guīzé)。三是细化报告要求,便于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掌握、督促处置、协调化解网络安全事件。四是明确涉及责任认定时的报告内容要求。五是明确法律责任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(bànfǎ)》出台后,将加强政策宣传,指导金融从业机构(jīgòu)更准确地理解把握《办法》条款内容。积极推进落实,引导金融从业机构结合自身(zìshēn)实际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标准、明确(míngquè)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内部职责分工。规范(guīfàn)行政执法,督促金融从业机构坚守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合规底线。

5月30日,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事件报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(le)相关金融从业机构(jīgòu)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(以下简称“网络安全事件”)的具体要求。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(fùzérén)在《办法》答记者问时(shí)指出(zhǐchū),《办法》通过细化事件报告流程、明确报告时效要求,着力提升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可操作性、及时性。

“网安”事件引发(yǐnfā)舆情需及时汇报
从适用范围上看,《办法》明确,由于人为原因、遭受网络攻击、存在漏洞隐患、软硬件缺陷或故障、不可抗力等(děng)因素,对金融从业机构建设、运营、维护、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(yínháng)业务(yèwù)领域网络或者处理的相关(xiāngguān)数据造成危害(zàochéngwēihài)的事件(shìjiàn),应当按照《办法》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。其中,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包括货币信贷、宏观审慎、跨境(kuàjìng)人民币、银行间市场、金融业综合统计、支付清算、人民币发行流通、经理国库、征信和(hé)信用评级、反洗钱等业务领域。非网络安全事件无须按照《办法》规定报告。涉及国家秘密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三十三条。一方面,对网络安全事件分级管理作出规定,明确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等级网络安全事件的(de)分级标准底线规则。其中(qízhōng)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至少分级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:属于金融基础设施、直接服务(fúwù)5000万个以上自然人或与货币存取款、支付交易、税款缴库、银行间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(zhǔyào)功能在(zài)业务高峰(gāofēng)时段出现两个(liǎnggè)以上省级行政区范围(fànwéi)(fànwéi)整体中断运行3小时以上或者单个省级行政区范围整体中断运行6小时以上的;提供金融服务(jīnróngfúwù)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功能出现中断、超时报错等情形,已实际影响1000万个以上自然人或者100万个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;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核心数据遭到篡改、破坏、泄露的;致使泄露1000万条以上敏感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或者1亿条以上个人信息的等。
另一方面,《办法》对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事件报告流程、内(nèi)容、时效(shíxiào)、途径等作出规定。在时效上,《办法》强调,金融机构发生较大等级(děngjí)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后,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网络安全事件事发简要报告,并在24小时内报送网络安全事件事发报告。如网络安全事件虽未(suīwèi)达到较大等级,相关(xiāngguān)舆情信息已“上热搜”并引发较大舆情的,金融机构也应按照前款规定报告。
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,金融机构还需对事件进行持续报告。《办法》明确,对于重大(zhòngdà)等级以上(yǐshàng)网络安全事件,金融从业机构应当(yīngdāng)(yīngdāng)至少每隔两小时进行事中进展报告,直至处置结束。处置过程中如出现调高网络安全事件等级、处置取得阶段性进展、发现新的问题等重要情况(qíngkuàng)时,应当立即(lìjí)报告。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,金融从业机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事后调查总结报告。
引导金融机构落实(luòshí)分类标准
对银行信息安全事件进行(jìnxíng)报告,并非《办法》首提。为保障银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,2002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(fābù)《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(guǎnlǐzhìdù)》。
据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有(yǒu)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与现行的管理制度相比,《办法》主要有五方面变化。一是明确(míngquè)金融从业机构在中国境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(shí),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。二是明确将(jiāng)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等级,并提出各等级分级标准的底线规则(guīzé)。三是细化报告要求,便于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掌握、督促处置、协调化解网络安全事件。四是明确涉及责任认定时的报告内容要求。五是明确法律责任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(bànfǎ)》出台后,将加强政策宣传,指导金融从业机构(jīgòu)更准确地理解把握《办法》条款内容。积极推进落实,引导金融从业机构结合自身(zìshēn)实际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标准、明确(míngquè)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内部职责分工。规范(guīfàn)行政执法,督促金融从业机构坚守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合规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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